篇一:意识形态报告含宗教内容篇二:意识形态报告含宗教内容
2023年宗教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背景
宗教意识形态在当今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产生深远影响。为了更好地了解2023年宗教意识形态的发展和趋势,本报告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
方法
本报告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调查问卷和专家访谈。通过收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结论
1.宗教多元化加剧: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宗教多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人对宗教和实践持开放态度,不同宗教间的交流和融合也日益增多。
2.宗教对社会秩序的影响:宗教意识形态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持和塑造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宗教的引导和道德规范的约束,社会协调性得到增强,治安和社会稳定程度得到提升。
3.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宗教在某些地区与政治紧密相关。政治势力与宗教组织之间的互动日益频繁,宗教被用作政治手段。这种关系的复杂性需要更深入的研究。
4.新兴宗教的崛起:在现代社会,新兴宗教不断涌现并获得更多的追随者。这些宗教往往具有新颖的教义和组织形式,吸引了大量年轻人的关注和加入。
5.宗教与科技的结合:科技的发展为宗教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实践提供了新的途径。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宗教组织可以更广泛地传播信息和触达,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展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宗教意识形态将继续扮演重要角色。我们预计在未来几年中,宗教多元化和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将进一步加
强。同时,宗教与政治、科技等领域的关联也将更加密切。我们建议政府加强对宗教的管理和引导,并鼓励开展宗教交流和对话,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参考文献2][参考文献3]
篇三:意识形态报告含宗教内容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对人们现实生活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宗教在其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及与之相适应的宗教组织、宗教设施、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宗教仪式和专门神职人员,有众多的信徒。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宗教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宗教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人类思维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而产生的。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宗教是自然压迫的产物,是在生产力和知识水平极其低下的情况下,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所产生的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除了自然压迫的原因外,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是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一方面来自人们对剥削制度巨大压力的恐惧,在无力摆脱剥削阶级所造成的贫困与苦难的情况下,把命运寄托于"来世"和"天国",寄托于对死后幸福生活的憧憬;另一方面则是统治阶级需要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控制人们的精神手段,使人们相信一切皆是命中注定,无法抗拒,人们只能安于现状,忍受现实的苦难,以换取来世的幸福。
对于宗教这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的分类方式有多种。尽管世界不同地区的社会发展进度不尽相同,但是各地区的宗教都是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从较原始的形式发展为较现代形式,因此,宗教可分为原始宗教和现代宗教;宗教还可分为多神宗教和一神崇拜宗教;按照宗教信仰的广泛程度还可分为部落宗教、民族宗教、世界宗教。当代世界上流行最广、影响最深的宗教主要是***、伊斯兰教、佛教,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这三大宗教都是在阶级社会产生以后形成的,对于世界历史、文化等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已流传到世界各国,拥有众多的信徒成为世界性宗教。
公元前6世纪,乔达摩
悉达多在印度创立佛教,发展很快。佛教反对婆罗门的特权,国王、武士、官吏因此大力支持、赞同佛教的主张。佛教宣扬众生平等,人若想进入“极乐世界”,就必须消灭欲望,忍耐服从,刻苦修行。这些说法对渴望解除苦难的劳苦大众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深受欢迎。佛教不反对奴隶制度,让人们忍耐服从,使劳动人民放弃斗争,这有利于奴隶主的利益。很多国王利用它的“忍耐服从”的说教,对它大力扶植,佛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佛教向东南传入东南亚,向西北传入中亚。公元前后,佛教由中亚传到中国,又由中国传到朝鲜和日本。(经典《佛经》)
1世纪时耶稣降临人间,教人忍受苦难,死后可以升入“天堂”。这一“救世主”使绝望的人们拥有了精神寄托,这种信仰耶稣为“救世主”的宗教称为***,后形成***会。它最初遭到罗马皇帝的残酷镇压。***让人忍受苦难的教义有利于富人及统治者。4世纪时,罗马皇帝改变态度,把***定为国教,使之成为麻痹人民的工具。***后来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经典《圣经》)
7世纪初,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传教,号召大家信仰唯一的神——真主“安拉”,创立了伊斯兰教。后来他强迫麦加贵族承认他是政治和宗教领袖。伊斯兰教关于一神教的宣传,有助于打破狭隘的氏族界限,促进民族统一。8世纪中期,阿拉伯帝国成为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伊斯兰教也随之广泛传播。(经典《古兰经》)
宗教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包括指导思想(宗教信仰),组织(宗教组织,如教会,宗侣),行动(宗教组织内的活动,如祭祀,礼仪),文化(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音乐)等等方面的内容。一种成功的宗教能够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且对某一时代人类的社会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
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多数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给人以灵魂并延续至死后的信仰体系。对宗教进行研究的学科是宗教学。
宗教可以大致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两大类。自发宗教是非常原始的宗教,一般是原始社会时期的宗教。而现代的宗教基本上都是人为宗教。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的确是与很多因素有关,如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精神因素等。但是宗教作为一种在历史上影响时间如此长、影响范围如此广泛、影响人数如此众多的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自从人类成为一种群体活动的生物,成为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以来,宗教就是作为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而成为社会的必需。虽然,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可能有不同的宗教,但是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是所有成功的宗教的共性。
宗教的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什么?特别是经历了几千年社会发展,在教育、科学、生产力都有相当高的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宗教不但没有消灭,反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广泛,而且有很多新的宗教还在产生,其根本的原因是什么?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宗教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保证人类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的作用。在其他的社会活动,如教育、科学还没有很好地满足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保证人类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的要求之前,宗教仍然是社会的必需。除了原始宗教是完全从自然产生,有比较一般性的维护和培养人的社会性的作用。而以后的宗教和宗教改革,往往都带有某些创始人所代表的社会阶层的意识。所以在阶级社会中,宗教活动往往会带有阶级烙印。但是一些主要的宗教之所以为社会接受,为社会中相当部分的人所接受,主要的原因还是它的维护和培养人的社会性的作用能满足全社会的需要。
人类虽然经历了几千年的社会发展,在教育、科学、生产力等方面都有相当成就,可是人的社会性相对于人的自然特性,特别
是相对于人的反社会属性还是十分薄弱的。教育、科学、国家机器等等这些培养人的社会性的活动的作用还不够强大,还需要宗教活动来帮助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保证人类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正常进行。所以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人类社会还需要宗教。
迷信泛指对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仰或崇拜。在我国历史上长期活动的卜筮、相术、风水、算命、拆字、召魂、圆梦等大多产生或流行于封建社会,习惯上称为封建迷信。宗教信仰与迷信从认识论上的确有共同之处,它们都相信和崇拜神灵或超自然力量。但是迷信不属于宗教范畴,其区别在于:
第一、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此种信仰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相对固定的宗教活动场所,有严密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而迷信既没有共同一致的崇拜物,也没有既定的宗旨、规定或仪式,也不会有共同的活动场所。迷信的对象可能是神仙鬼怪,也可能是山川树木。迷信一般是指神汉、巫婆和迷信职业者以巫术所进行的看相、算命、卜卦、抽签、拆字、圆梦、降仙、看风水等活动,群众去看相只是为了预卜前途命运,并不是把它作为自己的世界观;迷信职业者不过是利用这些活动骗人钱财,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
第二、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人类的各种思想文化,与政治、哲学、法律、文化包括文学、诗歌、建筑、艺术、绘画、雕塑、音乐、道德等意识形式相互渗透、相互包容,成为世界丰富文化的成份,迷信不具有这些特点。
第三、宗教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管理,开展规范的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宗教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都受到保护。国家宗教政策鼓励宗教发扬各自的优良传统和积极因素,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迷信只是少数迷信职业者图财害命的骗术,某些迷信组织更是藏污纳垢、残害群众,甚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
国家在对待宗教信仰和迷信有明确的政策界限。国家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对于一切以看相、算命、看风水等为业的人员,应当教育、规劝和帮助他们劳动谋生、自食其力,不要从事这类利用迷信骗人的活动,如不遵守,也应当依法取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下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那些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违法犯罪的人,要坚决依法打击。对印刷、传播看相算命、抽签卜卦一类书籍、印刷品的,要严肃查处。
1
从古到今,古圣先哲,中外时贤,从不同角度论述过宗教的本质,这些论述也都从某一方面反映了宗教的本质。本文不企图刻意立异,仅想尝试从一个新的角度去看待宗教;
2
有人说,宗教是一种文化。是的,宗教是一种文化,同样正确的是,科学、哲学、法律、艺术等等也都是一种文化。宗教学的任务,就是要说明,宗教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有哪些区别于其它文化现象的特殊的本质?而不是只到“宗教是一种文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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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具有人民性、长期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等等特征。然而任何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几乎无一不具备这些特征,比如文学,比如商业,无不具有人民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民族性等等特征。宗教具备这些特征,但这些并非宗教区别于其它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提出宗教的这些特征,以提醒有关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宗教问题时注意政策、防止简单粗暴,是十分必要的。提出这些特征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关的人们已经面对着宗教、并且已经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宗教,就是说,是在当事者已经认识了自己所面对的对象的本质特征的情况下对宗教问题的进一步说明。而宗教学的任务,在于揭示宗教的本质,要在当事者尚未弄清对象“是什么”的情况下,向当事者说明该对象是不是宗教?
因此,宗教具有人民性、复杂性等等,和关于宗教本质的探讨,面对的是不同的对象,要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把这些特征当作宗教的本质,或以此替代对宗教本质的探讨,乃是一种误解。
4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定义。这个定义正确地揭示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否认这个功能是错误的。
所谓鸦片,意思是说,宗教是人民的精神麻醉剂。在人民痛苦的时候,它抚慰人民的心灵。它使人得到慰藉,不致因痛苦而毁灭;但一般也不鼓励革命,不鼓励人民去消除痛苦的现实根源。
不过宗教的情形并非完全如此。宗教可以在神的名义下教人安分守己,也可以在神的名义下鼓动起义和战争。古今中外的许多战争都是在宗教的名义下进行的,其中大多是为摘取现实的花朵。
因此,马克思所说的情形,当只是宗教的局部的功能,是宗教在社会矛盾不太尖锐的情况下的功能,而不是全部的情形。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切宗教的斗争,归根到底,是现实的社会矛盾的冲突;反过来说,当社会矛盾尖锐的时候,人们也会在宗教的旗帜下去寻求矛盾的解决。
而且,宗教是人民鸦片的命题,是在宗教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来看待它的社会功能,它没有揭示人类创立宗教的目的。而对于由人类
自身所创立的东西来说,人类创立的目的,才是该被造物的本质。可以设想,耶稣、释迦创立他们的宗教,其目的决不是为了给人民制造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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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这个命题正确地指出的宗教世界观的性质,但宗教不只是一种世界观。哲学的目的是认识,哲学的界限也是认识和说明。宗教除了认识和说明之外,它还要将认识和说明付诸行动,有一套行动纲领和终极目标。所以这个命题只是揭示了宗教世界观的性质,而不是对宗教的整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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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本质是救赎,或曰拯救。但宗教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借助一种特殊的力量所进行的救赎或拯救。宗教是对善的追求,是超越。但追求至善的不仅是宗教,宗教是用自己特殊的方式、借助一种特殊的力量对至善、超越等等的追求。宗教学的任务,在于找到和说明宗教实现自己追求所依赖的特殊力量和特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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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以现存的某种宗教为典型,找出它的几个要素作为标准,并以此来衡量其它,符合的就是宗教,不符合的就不是宗教。问题在于,是不是该宗教的这些要素都具有普遍性?
比如说,宗教有一个彼岸世界,并把这个世界作为它追求的目标。其实并非所有的宗教、或宗教在任何时候,都把彼岸世界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据《新约》,所谓基督,就是像大卫王那样的救世主。他的目标,首先不是把世人带到天国,而是遵照神的意志,在现世实现人类的幸福。只是在他的此岸目标不能实现,他才把自己的目标放在彼岸的天国。即使如此,当教父奥古斯丁作《上帝之城》时,仍然把现世的教会看作就是天国。至于其它宗教,其目标首先也是此岸的,至少不都首先是彼岸的。当一个宗教仅把彼岸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的时候,一定是它在此岸遭受了重大的挫折和失败,是它的不得已。然而只要有机会,它就要追求自己的此岸目标。我们不能把宗教的不得已状态作为它的本质,正如不能把失意者的暂时消沉看作该人就根本无意追求一样。
又比如说,宗教有自己的独立于国家或其它社会组织之外的单独组织,宗教须有自己的祭礼仪式等等,并认为不具备这些要素的不能算作宗教。其实,宗教也可以没有自己的组织和祭礼仪式。宗教的组织,可以是独立于国家和其它社会组织之外的,也可以是和其它社会组织合为一体的。组织和祭礼仪式是宗教的物质外壳,但决定宗教本质的乃是这个物质外壳之内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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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一个对象的本质,或者定义一个对象,并不是找出的要素越多,其论断就越正确。比如定义生命,或定义一个人,你可以详细描述生命或人的各个方面或各部分的特征,然而这样并不就能准确地说明什么是生命和什么是人。关键在于你是否抓住根本,是否得到要领。
二、宗教本质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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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本质可规定为:宗教是这样一种社会存在,它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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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人类创造的其它许多社会存在一样,人类创造它出来,首先是为了解决某种社会问题。人类创造了原始宗教,是为了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他们希望神灵赐予自己充足的生活资料,赐予自己阳光和雨水;人类创造了人为的宗教,不仅是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还要解决人类社会自身的矛盾。人类希望借神灵和宗教的方式之助,摆脱社会生活的痛苦,达到社会普遍的安乐和幸福。
这就是在自然和社会的压迫下人类所找到的出路,那些为人类找到这个出路的人物,他们对人类的苦难有比常人更为强烈的感受,对拯救人类于苦难有着异乎寻常的顽强和热情,这就是被信教群众称为大慈大悲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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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借宗教向神灵寻求帮助,其思想基础是承认神灵的存在。仅到承认神灵存在为止,还只是哲学问题。宗教和哲学的区别在于,宗教不仅相信神灵的存在,认为是神灵在主宰着世界上的一切,而且告诉人们,要得到这一切,必须向神灵乞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就是人和神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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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了解决自身的问题,自始就没有完全向神灵乞求。他们依靠自身的力量去谋取食物,谋取衣、住、行等等生活资料,去解决自己所面对的社会问题。人类解决自身问题的这种方式,和宗教的方式是根本对立的。人类在多大的程度上意识到可以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自身所面对的问题,人类就在多大程度上摆脱了宗教的束缚。
依靠自身的力量去解决自身所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现实的方式;与此对立的就是宗教的方式。宗教的方式是一种非现实的方式,或者要借助非现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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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现实的方式,也就是人类依赖自身力量的方式。采用这样的方式,假若天气干旱,就引水灌溉或人工降雨;假若遭受欺压,就奋起反抗,或诉诸法律,或诉诸实力。而非现实的方式,则是向神灵乞求或者诉诸内心。乞求神灵赐给自己财富、长寿、幸福和公正,主张不以苦为苦,或者指望在死后使坏人受惩罚,使好人得好报。
宗教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就其本身来说也是现实的,但是这种现实的手段必须借助非现实的力量,也就是借助于神灵。在古代社会,人们也用现实的方式解决自己面对的问题,但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总是认为这样做是神的指示,而他们自己只是在履行神的意志。至少在一些大事上,他们一定要向神灵请示,并把或成或败的后果归于神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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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表明宗教既是一种思想体系,又是一种行为方式。相信非现实力量的存在,相信非现实方式的效用,是这种思想体系的核心。“借助”这样的力量,“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是一种行为。宗教思想必贯彻于自己的行为,宗教行为必有自己的思想作为行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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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非现实的力量,或用非现实的方式去解决现实的问题,这样的定义概括了一切宗教的最本质的特征,无论是人为宗教还是原始宗教,无论是世界性的宗教还是地区性的宗教,都概莫能外,也就是说,都是这样的一种思想体系和行为方式:相信神灵的存在,并把自己所面对的问题诉诸神灵,以求问题的解决。
相信神灵的存在,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指望神灵,或指望某种非现实的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就是在精神上的自我麻醉;所谓解决自己的问题,就是指望神灵的拯救,因此可说宗教是一种拯救;一切高级的宗教几乎都认为,取悦于神的最有效的方式是德行,所以一切高级的宗教都把追求至善作为自己行为的核心,使人看来好像宗教就是追求至善,而往往忽略宗教对至善的追求是为了实现神的意志;追求至善是为了取悦于神,取悦于神是为了摆脱苦难,得到幸福,幸福的极限是生命的永存、快乐的永存,所谓超越,所谓终极关怀,不过是对这种极端幸福的追求,而追求这种极端的幸福,开始于苦难的摆脱和问题的解决,对这种极端幸福的追求,不是所有宗教的终极目标,更不是所有的信徒所敢于奢望的目标。
这样的一种思想体系和行为方式,是人类的创造,所以它是一种文化。在千万年的历史长河中,这样一种文化渗透到人类的思想行为之中。它或者普遍传播,形成了广泛的国际联系;或者根深蒂固,成为民族的基本特征和人民生活的一部分,使它具有了以上所说的人民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等等特征。这些特征,乃是宗教本质属性的派生物。
至于宗教的其它定义,都可被涵盖于这一定义之下,或者由这一定义出发得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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